声明人:杨秀英
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有人替我在派出所打印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书面上签了字。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9/1647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