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雪梅
我是7.20以前得法的。二零零一年期间,在同修家人面前随便说了一句“不炼了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自己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0/1648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