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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窦金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我在中共邪党的红色恐怖的高压下,违心的在报上发表了一篇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文章,该文章随即被其它报转载,在报社、电视台采访我时,我竟然口头上表示了“不修炼”。二零零四年,我又被非法劳教二年,向恶警、国安做了口头“保证”,向单位写了“保证书、决裂书”等。严正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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