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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肖珍元 2007年7月28日晚上被邪恶无故从家里抓到镇司法所,非法关了三天三夜,再押送到看守所关了21天。邪恶在非法提审我的时候,要我作邪恶的“内线”等,我有配合它们的言行。声明:我所讲的、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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