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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肖珍元

    2007年7月28日晚上被邪恶无故从家里抓到镇司法所,非法关了三天三夜,再押送到看守所关了21天。邪恶在非法提审我的时候,要我作邪恶的“内线”等,我有配合它们的言行。声明:我所讲的、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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