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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洪琴 我于6月4日因被举报,被当地警察抓捕,压力下写了“保证”,签了名,主要因为学法不深,还有很多执著没去掉,很后悔,不知如何是好,看了《明慧网》材料,我明白了慈悲伟大的师父又给我们一次宝贵的机会。我严正声明,6月4日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在正法时期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从新再向师父签上一个誓约,跟上正法进程,随师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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