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萍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到迫害后,我不能坚定的信师信法,还把洪法用的旗给毁了。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信师信法,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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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