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文
九九年七二零后,因怕心较重,怕失去工作,在领导询问是否修炼法轮功时,违心的说“不炼了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严格要求自己,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