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映琼
四年前,被非法押去公安局,恶警问我“知道谁还在炼功”,当时我出卖了正在受迫害的同修。声明:我以前违背大法的所说、所做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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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