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桂芝
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迫害大法的时候,我儿媳妇违心代我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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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