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彩峰
我是2002年得法的。曾经说过“不再修炼”,不承认自己修大法。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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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