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霞、郭素云
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曾交过大法书和按手印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加倍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