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水敬
二零零七年十月二日,大队邪党书记拿着印好的表格让我签字,我严正拒绝,后来我的家属替我签了字。在此,我声明:家属的签字我不承认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