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会兰
我是一名九八年得法的。曾放弃修炼,老伴还烧了大法书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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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