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俊玲
在街道让填表时,我姐叫我给填,我就给填了。声明:我替别人向邪恶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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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