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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淑芝

    九九年7.20后,主管领导让我在“不炼功”的表上签字,我就签了。派出所片警到我家,拿出搜查证,让我把大法书和炼功带都交出来。当时由于怕心,把炼功带和师父的讲法交了出来。二零零零年十月,因取养老金需身份证,(被非法扣在派出所)我去取,又被迫摁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3/16505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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