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国珍
我是1994年得法的。2001年被邪恶绑架。在被迫害中,由别人代笔、我也顺水推舟似的承认了代写的“不炼功的保证”。声明:当时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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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3/1650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