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玉香
从九九年迫害开始,所有背离大法的言行,包括签名、按手印及他人代写的行为统统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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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3/1650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