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明华
我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上访后,没有经受住邪恶的高压,在单位里交了大法书。又配合邪恶看“自焚”录相。严正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所做、所说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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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4/1651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