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辛伟
我以前做过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情。烧师父的法像、向单位写过“保证”、摔过录音带,现在郑重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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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6/1652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