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文惠
九九年十月底邪恶找到我,强迫我在盖章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。在此,我全盘否定它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志不移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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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6/1652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