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沙金兰
邪恶迫害大法时,由于怕心,邪恶叫我签字并在邪党会上叫我表态“不学大法”时,我配合了。郑重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8/1653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