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彩菊
向邪恶妥协,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8/1653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