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贵
在孩子妈妈(大法弟子)被邪恶非法关在教养院期间,孩子问我:“如果在‘保证书’上代妈妈签‘不炼功’的字可以吗?”我同意了,纵容了邪恶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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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7/165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