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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艳霞 99年7.20后的某一天,片警找到我,问我还炼不炼?当时我没回答他,于是他就替我写了一份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让我签字。在当时的压力下,我就签了字,心想应付应付吧。通过学法,我现在认识到当时是由于学法不深,没有站在法的基点上认识法,让邪恶钻了空子,犯了严重的错误。我深感内疚,对不起师父的苦度。严正声明:我所签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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