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丽华
在邪恶对大法弟子迫害时,由于对师、对法不够坚定,向邪恶作了妥协,写了“不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“保证书”,特此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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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9/1654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