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梅振凯
我在派出所所写的“保证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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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30/165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