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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会年 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前几天,我村主任和乡政府书记到我家回访,问我炼不炼法轮功,我配合签字了。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前后,乡派出所来人让我写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我服从了邪恶。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所做、所写、所说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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