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园媛
我在邪恶的逼迫下签了“家里无炼法轮功”的字,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我们的三件事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31/1656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