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碧华
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因怕心,将师父的书和多本经文烧毁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定正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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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31/1656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