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俊
1999年7月20日共产党邪灵迫害大法时,迫于单位的压力及怕心,写了一些“不炼大法”的东西,在这里严正声明:当时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会紧跟师父正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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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/1657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