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勋洪
我由于正念不强、怕心重,曾违心的在劳教所写过诬蔑大法的话。严正声明:在高压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走正今后的道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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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/1657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