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隋智明
以前配合邪恶,擅自为别人签名,现声明签名作废,不符合大法要求的错误行为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/1657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