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仙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迫害大法时,我因上北京证实大法被邪恶抓捕,送回当地。邪恶强迫对我说“以后别炼了”,我没表示,最后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回答“不识字”。后来邪恶逼我女儿照抄了一份假“保证书”,现严正声明:该“保证书”作废;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