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凤春
二零零一年,在邪恶迫害下,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对不起师父和大法,现在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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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2/1657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