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丽卿
在邪恶迫害下,在邪恶的书面东西上签名,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信师、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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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2/1657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