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滕娣
我2006年10月被邪党迫害。在劳教所里邪恶的高压下,由于怕心,违心的写了对师尊、对法不敬的话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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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3/1658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