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恭梅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在邪恶对大法弟子的高压下,自己交了几本大法的书,毁过资料和《九评》书一本。严正声明: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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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3/1658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