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黎爱英
在劳教所里,邪悟者替我写了不符合大法的材料。在此声明:在劳教所里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材料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3/1658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