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丈焱
2002年秋天,我做了大错事,在妻子的家人和部份亲戚面前说过“不炼功、不学法了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的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信师信法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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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4/165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