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志强
99年7月20日,在邪恶疯狂迫害法轮大法初期,我在邪恶迫害面前写过“不炼功”。现严正声明: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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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4/165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