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索淑清
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努力,做好三件事,弥补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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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4/165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