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朝霞
我以前曾向旧势力妥协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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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4/165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