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华、王文琴
所签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作废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向师父道歉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请师父放心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4/165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