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兰昌久、于吉山、风华
在压力下违心的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4/165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