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艳
99年邪恶迫害之后,我说过“不学了”。现声明这句话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4/1658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