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洪香
我村发养老金,大法弟子不写保证书不给养老金。我的姑娘背着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把养老金领回家。现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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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5/1659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