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峰
在中共邪党非法劳教我三年期间,我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所写的“决裂书”、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等统统作废。坚修法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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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5/1659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