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秀、王长贵
我俩没学法前,恨过大法,骂过大法。现声明没学法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5/1659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