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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红 2001年,我因为法轮大法被迫害而去北京反映情况,被当场非法抓住,后被非法拘留半个月。半个月后由于我拒绝写符合邪恶的“保证书”,不放我回家,我父亲以我的名义写了“保证书”。那时我没有坚决的制止父亲的做法。今天我借明慧一角严正声明:以上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与父亲代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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