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丕玉
我以前说过:“我要走了,我不修了,我要走了,我不遭这个罪了”。我郑重声明:此话作废。我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就是签了什么我也不承认,我就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一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6/166032.html